2017年9月,《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取消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行政許可事項,轉為生產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發《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對生產建設單位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做了具體規定和要求。2018年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規程(試行)的通知(辦水保[2018]133號)。
按照上述文件的規定,南寧市物流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建設單位自主開展了項目的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建設單位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寧中桂水土保持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南寧市物流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并于2023年1月5日組織召開了自主驗收會議,成立了南寧市物流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組。驗收組由建設單位廣西綠城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驗收單位南寧中桂水土保持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監理單位、水土保持施工單位等單位組成。驗收組認為,南寧市物流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實施過程中落實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任務,水土流失防治指標達到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目標值,符合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條件。驗收組一致同意南寧市物流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通過驗收。經驗收組與會議審議,形成了《南寧市物流園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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