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以下簡稱新《水土保持法》),該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水土保持法》的頒布實施,是加強我國依法保護水土資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進程的重要舉措,標志著我國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決心。以熱烈慶祝新《水土保持法》頒布實施五周年為契機,以水土保持國策宣傳為重點,我局按照省市業務部門安排,特將今年的3月份作為新《水土保持法》宣傳月,3月份第一周做為本年度新《水土保持法》宣傳周,3月1日做為《水土保持法》宣傳日,宣傳活動從3月1日開始到3月30日結束,屆將舉行一系列宣傳活動,努力營造規模大、密度高、影響深、形式新的濃厚輿論氛圍,努力使新《水土保持法》深入人心、家喻戶曉、人人皆知。